银屑病规范化诊疗中心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自 2020 年 8 月运营开展以来,在各级单位积极参与推动之下,各级工作有序开展且组织结构日益完善;伴随常态化工作的推进以及专病医联体的成立,建设规模日益壮大,越来越多伙伴单位加入进来。为进一步增进全国各医疗机构的联动建设,提升项目各成员单位的专病诊疗实力,形成银屑病规范化诊疗的专病协作网络,推动实现银屑病诊疗质量的同质化,国家皮肤与免疫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北京大学第一医院)拟于 2022 年 4 月正式启动银屑病规范化诊疗中心区域医联体建设工作。现就加快推进区域医联体建设工作启动通知如下:
区域医联体建设的背景与意义
根据《科技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军委后勤部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五年(2017-2021年)发展规划>等 3 份文件的通知》(国科发社〔2017〕204号)、《科技部办公厅 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军委后勤保障部办公厅 药监局综合司印发<关于规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分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科发社〔2019〕107号)和《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疗联合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卫医发〔2020〕13号),充分发挥国家中心协同网络的作用,在若干区域内建立区域医联体,基于区域特殊性进行特色发展,深入落实区域资源共享和下沉的指导意见,对于推动若干区域内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发展方式由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改善公共卫生和居民健康具有深远意义。
区域医联体的任务目标与运行机制
任务目标
提升成员单位银屑病专病诊疗能力;
构建优势互补的立体化区域医联体的协作网络;
全面提升区域医联体内医教研的水平。以区域医联体牵头医院为主负责制定区域医联体工作计划及内部分工;
全年工作计划需要上交国家中心备案。
运营机制
1.积极开展区域医联体建设工作
按照附件 1《银屑病规范化诊疗中心区域医联体管理办法》的要求,1 家牵头单位(即已经获取授牌的示范中心或诊疗中心单位)发展带动至少 3 家成员单位(必须是已加入项目的中心或专病医联体单位),形成银屑病规范化诊疗专病协作网络。鼓励所有已经授牌的示范中心或诊疗中心单位牵头成立区域医联体。牵头单位可以在每个季度向国家中心申请调整成员单位。
2.落实建设主体责任
(1)牵头单位负责制定区域医联体工作计划及内部分工,设专人负责,细化区域医联体建设方案,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统筹跟进。各区域医联体发展建设全年计划需要上交国家中心备案;
(2)各成员单位需在区域医联体的框架下加强交流合作,探索区域医联体内银屑病专病诊疗协作方式,形成有序联动;
(3)牵头单位需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评估工作,敦促区域医联体内尚未完成认证的单位积极按照国家中心要求快速建设,早日实现银屑病规范化诊疗中心的认证授牌。
3.提升成员单位银屑病各项能力
切实强化各区域医联体牵头医院对成员单位诊疗能力建设指导作用。以牵头医院专科专病综合优势为抓手,带动成员单位共同探讨银屑病诊疗新方法,提升皮肤科医生银屑病规范化诊疗水平,建立银屑病患者诊疗绿色通道,帮助患者获得及时、规范的诊疗。
4.运用信息技术融合区域医联体协作
开展区域医联体内双向转诊、远程诊疗、远程教学等工作。
5.做好区域医联体考核工作
各区域医联体发展建设全年计划需要上交国家中心备案,作为年底绩效考核依据。
6.加强组织领导、督查评估
牵头单位敦促其负责区域医联体内尚未授牌单位积极按照国家中心要求快速建设。
区域医联体建设单位的申报方法
请登录项目官方网站(http://www.psocenter.cn/)或扫描二维码关注项目官方公众号注册和填报,具体操作参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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